中国当代的行为艺术从地下走到地上的开端
中国当代的行为艺术发端于1979年的星星美展。1989年中国现代艺术展上,行为艺术以不速之客的方式在展览会上亮相,立即引起新闻媒体的关注。由于行为艺术抢了现代艺术大展的风头,在圈内遭到排挤。随后,由于政治原因行为艺术家们一直处于地下状态。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期间,一位美国女艺术家,来到中国,周游了北京、上海之后,去了成都。当时成都市政府正在治理护城河,并且把这一工程作为政府的头号工程。这位既是行为艺术家同时也是一位环保主义者的贝特西·达蒙女士,通过成都市环保局,以保卫水的名义,在成都街头成功举行了一次行为艺术活动。由于这次活动有政府的支持,新闻媒体也放开了手脚,对公开出现在成都繁华地段的行为艺术进行了大肆报道。从此行为艺术以正面的形象在中国大陆粉墨登场。这次活动邀请了中国和美国近10位艺术家参与。中国艺术家尹秀珍、曾循、戴光郁的作品备受关注。成都也因此成为了行为艺术的前沿阵地。
中国的行为艺术需要警惕“非艺术”的颠覆
各种以“艺术”之名,行“非艺术”之实的行为一度迅猛,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惕。因为它的危害性不在于针对某种艺术问题而在于对整个艺术的颠覆。
我们今天对西方艺术的过去百年至的发展历程已不算陌生。在西方现代艺术史上有三个词是普遍被提及和运用的。一个是“现代”。这是西方艺术总体上顺应现代社会发展的文化性质,其中积极的历史性成果已为我们所识并借鉴。另一个是“前卫”。它以超越形式语言规范的实验性为表面特征,更以在文化内涵上的探索性为根本特点。“现代”的艺术不一定都以“前卫”姿态出现,但“前卫”的艺术推进了艺术的“现代”进程,它本身良莠掺杂,只有经过历史选择和文化过滤,它有价值的精神方面和物态结果才成为文化总汇中的组成部分。再一个是“非艺术”。它经常与“现代”和“前卫”伴生并混同于其中,但实质上并不具备真正的现代精神和前卫意识,因为它以否定艺术的价值、特别是艺术的创造性价值为目的,采用极端的手法和捣乱方式颠覆艺术。它要打破的并不是所谓艺术的“界限”,而是整个艺术本身,因此,它属于艺术之外的破坏性行为。对这三个词也即西方艺术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三种现象,我们不能混而视之,尤其不能把形形色色的“非艺术”行为视为“现代”“前卫”。
在我们这里出现的“非艺术”行为,首先是对国外各种“非艺术”现象的抄袭和沿用。血腥的、残暴的、破坏的、敌意的;自虐的、施虐的种种手法,在西方早已有之,这是“非艺术”行为不求其“新”、只求其“异”的基本特点。在某些行为者那里,甚至“异”得超过了西方的已有程度。这些行为的出发点完全不是建立在艺术发展史逻辑之上,也没有提出什么艺术问题或要解决什么艺术问题其意义不在艺术之中,而是指向我们正在发展的艺术形式,向认真的、严肃的艺术创造进行挑战,以构成对艺术的颠覆。这类活动的策划人和组织者想必了解和熟悉西方艺术已走过的历史知道这类“非艺术”行为的真正指向。让这类行为在中国发生,无非是针对正在朝着现代型态发展的整个中国艺术。
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艺术经历着历史性的变革,总的趋势在中国社会现代化的条件下建立具有现代文化内涵和视觉样式的型态,不同年龄段的几代艺术家都从各自的角度发扬创新精神以不同的方式解决艺术实践的各种课题。“现代”一词已不再是与“传统”对立的艺术样式,而是中国艺术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几代艺术家共同的文化理想包括许多青年艺术家以“前卫”的意识对某些艺术问题进行真诚的探索,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要警惕的是。一些“非艺术”行为试图颠覆艺术在今日的存在价值和健康发展的中国艺术。
中国的行为艺术需要警惕“非艺术”的颠覆
各种以“艺术”之名,行“非艺术”之实的行为一度迅猛,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惕。因为它的危害性不在于针对某种艺术问题而在于对整个艺术的颠覆。
我们今天对西方艺术的过去百年至的发展历程已不算陌生。在西方现代艺术史上有三个词是普遍被提及和运用的。一个是“现代”。这是西方艺术总体上顺应现代社会发展的文化性质,其中积极的历史性成果已为我们所识并借鉴。另一个是“前卫”。它以超越形式语言规范的实验性为表面特征,更以在文化内涵上的探索性为根本特点。“现代”的艺术不一定都以“前卫”姿态出现,但“前卫”的艺术推进了艺术的“现代”进程,它本身良莠掺杂,只有经过历史选择和文化过滤,它有价值的精神方面和物态结果才成为文化总汇中的组成部分。再一个是“非艺术”。它经常与“现代”和“前卫”伴生并混同于其中,但实质上并不具备真正的现代精神和前卫意识,因为它以否定艺术的价值、特别是艺术的创造性价值为目的,采用极端的手法和捣乱方式颠覆艺术。它要打破的并不是所谓艺术的“界限”,而是整个艺术本身,因此,它属于艺术之外的破坏性行为。对这三个词也即西方艺术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三种现象,我们不能混而视之,尤其不能把形形色色的“非艺术”行为视为“现代”“前卫”。
在我们这里出现的“非艺术”行为,首先是对国外各种“非艺术”现象的抄袭和沿用。血腥的、残暴的、破坏的、敌意的;自虐的、施虐的种种手法,在西方早已有之,这是“非艺术”行为不求其“新”、只求其“异”的基本特点。在某些行为者那里,甚至“异”得超过了西方的已有程度。这些行为的出发点完全不是建立在艺术发展史逻辑之上,也没有提出什么艺术问题或要解决什么艺术问题其意义不在艺术之中,而是指向我们正在发展的艺术形式,向认真的、严肃的艺术创造进行挑战,以构成对艺术的颠覆。这类活动的策划人和组织者想必了解和熟悉西方艺术已走过的历史知道这类“非艺术”行为的真正指向。让这类行为在中国发生,无非是针对正在朝着现代型态发展的整个中国艺术。
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艺术经历着历史性的变革,总的趋势在中国社会现代化的条件下建立具有现代文化内涵和视觉样式的型态,不同年龄段的几代艺术家都从各自的角度发扬创新精神以不同的方式解决艺术实践的各种课题。“现代”一词已不再是与“传统”对立的艺术样式,而是中国艺术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几代艺术家共同的文化理想包括许多青年艺术家以“前卫”的意识对某些艺术问题进行真诚的探索,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要警惕的是。一些“非艺术”行为试图颠覆艺术在今日的存在价值和健康发展的中国艺术。













